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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检察机关工作理念和价值观
日期:2013-11-18 00:00  作者: 

◇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朱兆龙

三十余年的检察事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取消到重建、从发展到壮大的艰难历程,检察思路愈走愈清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改革创新不断深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建设等均取得了长足进步,检察工作硕果累累,检察事业蒸蒸日上。其中最为瞩目的成就、最为本质的进步,当属正确执法理念的树立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对于中国特色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基于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最高价值判断标准,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起着引领、统摄和支配作用。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刻揭示了政法干警必须遵循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念,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根本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则更要以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
  树立“六观”、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做到“四个必须”是确保检察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的需要,是检察队伍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法律监督者的需要。

 一、牢固树立“六观”,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

“六观”揭示了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是一切检察工作的最基础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二要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三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四要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五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六要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二、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要求

“六个有机统一”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检察工作中一系列重大关系,概括了检察机关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途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要求。

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 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 民,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 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深化对科学发展主题 的认识,既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要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着力解决自身发展中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

三要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 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 适 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 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坚持全面正确有效发挥检察职能,维 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要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 要求 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 规范监督;坚持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严以律己,切 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做到信仰坚定、思想成熟、素质过硬、品德高尚、作风务实、 一身正气。

五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 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执法办案是法律监督的基本手段,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宽严相济、客观公正,确保良好法律效果;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从有利于维护党的执政地 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处理案件,确保 良好政治效果;必须注意把握办案时机,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争取积极社会评价, 确保良好社会效果。

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 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须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发展。要坚持解放思想,继续更新不合时宜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持与时俱进,既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三、切实做到“四个必须”是发展检察制度的基本方向

“四个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从法律监督的性质、特点和职能作用出发,明确了开展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第一,检察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第二,检察权必须受到监督制约。第三,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

“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既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进行的新的理论探索,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坚持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准则的本质和要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也正是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上的一些带有根本性的观念问题。

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基本途径就是要抓好学习教育。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在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大学习、大讨论过程中,深入开展“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有针对性地进行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廉洁从检教育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

行为是理念的外在表现。在强调学习教育的同时,必须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深入查找、认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以及“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的要求,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梳理出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找准思想和行为中存在的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表现,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纯现象,切实进行深入整改。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特色,真正把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落实到检察实践中,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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