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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
日期:2014-05-15 00:00  作者: 

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

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王 涛   薛 璞

近年来,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总体良好并呈提升趋势,但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也有部分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相对滞后、领导干部示范作用不强、自身价值观错位等问题存在。必须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为载体,坚持科学灌输和引导,以人为本,真心爱检,推进新时期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是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前提和保证。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党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将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中心,坚持依法治检、从严治检、科技强检方针,检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为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当前的检察队伍还存在不适应,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为了客观全面地了解干警所思所想,从中发现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笔者在所在单位开展了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状况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活动。调查内容包括干警个人基本情况、价值取向以及对检察角色的认识和体验、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和建议等。

通过对新时期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并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我院检察队伍政治上忠诚可靠、思想上积极进取、工作上奋发努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基本满意。但队伍中也存在一些亟待我们重视和解决的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也反映出我们的政治工作特别是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首先,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总体良好并呈提升趋势,但少数干警在世界观、人生价值观上存在偏差。其次,检察干警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及其效果认同不一。再次,少数干警对检察职业的认同感下降,队伍不稳定问题值得关注。面对着现实的尴尬,不少思政工作者甚至领导同志显得力不从心,信心不足,面对广大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他们既怀有深深的敬意,也怀有深深的内疚感,再强调忠诚、奉献,总是觉得有点理不直、气不壮,思想政治工作在一片加强声中反而有所削弱,产生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怎样加强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队伍强大的精神力量,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是我们急需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出发,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坚持科学引导,努力构建和培育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

长期以来,“引导”是我们实施思想理论教育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机关不仅不能放弃“引导”,而且需要更加注重“引导”的方式,加大“引导”的力度。检察职业在于其集政治人、法律人和道德人于一体,是一个伦理奉献型的特殊社会群体,没有主义导向是无法履行崇高的政治和历史使命的。在思想政治工作上方法手段要不断创新,在传统说教的方法中要融入经济管理、心理调适和科学技术领域的先进方法,进一步丰富政治工作的载体,提高实效;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上要有所创新,把培育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当作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任务,融入到我们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真正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体现在干警的精神和原动力上,通过科学引导,强化对干警的政

治认同、思想认同、职业认同。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从优待检措施,做到真心爱检。

在“以人为本”理念的指导下,检察队伍管理开始注重对干警个体心理、行为的深入研究,采取各种激励手段去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检察队伍管理的模式也在发生改变,传统的以监管、控制为核心的队伍管理模式已经被以人力资源管理为特征的现代检务管理所取代。在这种背景下,“从优待检”无疑不再是口号,而是具体体现在检察队伍管理工作中。

首先,在观念上确立物质是基础的思想,建构干警道德主体的补偿激励机制,完善约束与激励机制。部分干警具有忘我奉献精神、坚定的信念和高尚情操,而做出了自觉自愿的持久的行为选择,对个人得失毫不计较。但多数干警是在特定情境下的应激选择,而非持久坚定的意愿选择。因践行检察职责而使道德主体成本高昂,远远大于其合法利益,一时可行,但在长期义利抉择中,最终会导致干警心态失衡。因此,仅依靠单纯的道义精神很难长久保持高尚道德的行为选择,唯有建立在一定物质利益基础上的道义精神才能有效地保证政法干警高尚德行的长期实施。邓小平同志曾说过:“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因此,完善的道德补偿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使道德主体(干警)德行代价得到补偿而增强其执著于高尚德行的信念和现实实践,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大从严治检的力度而使制度育检成为队伍建设常态,减少管理成本和风险。

其次,在方法上,坚持从优待检,做到真心爱检。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财力并不充裕,我们还不可能推出“高薪养廉”的举措。从优待检在一定范围和一

定程度上还是一句口号,但我们在真心爱检方面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我们要在努力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前提下,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尤其要高度重视规范津补贴后干警的利益补偿问题,努力改善检察机关的办公条件和干警的生活待遇,减少干警的后顾之忧。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2011年新招录10名公务员,单位便及时解决了他们的食宿问题,并加紧妥善办理了工资人事等各方面的管理问题。同时,不断满足干警的政治需求,在职位和职级方面给足面子,以实现自身价值。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合理安排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开展有益的检察文化活动,为干警开辟释放个性、交流思想、调整身心的渠道。笔者所在院就以院刊《检民直通车》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检察文化活动,以此丰富干警生活与学习。

第三,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职业化政工队伍。

领导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方式直接影响整个警队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一把手,在班子建设和整个检察队伍建设中负有主要责任,起到“标杆”作用,要敢于喊响“向我看齐”,起好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懂得“士为知己者死”的古训,只要各级领导以身作则,以心换心,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调动的。另外一点,缺乏号召力、感召力、吸引力,是当前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较普遍的问题。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无疑是复杂的,然而,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水准、业务能力与客观要求不甚适应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目前,政工干部队伍地位不高、职业化水平低、业务能力不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笔者认为,可以参考部队的政工干部的培养制度,完善检察政工干部培养体制和教育培训机制,使政工干部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在现阶段,要强化政工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在配备政工干部时,应该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

调能力的人作为政工干部的基本条件。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一岗双职的作用,更要懂得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方法和艺术,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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