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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践行群众路线 把好“四关” 化纠纷
日期:2014-05-28 00:00  作者: 

潼关县检察院:践行群众路线  把好“四关” 化纠纷

2013年以来,潼关县检察院将举报初核作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举措,对群众上访举报案件积极开展调查初核工作,依法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收到了息诉罢访、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加强对群众信访案件初步审查,把好案源关,服务于民

针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该院及时进行初步审查,从“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是否具有成案可能性、村干部主持工作期间是否明显未尽职责、工作作风是否明显存在问题、群众反映是否强烈”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初步筛选,对符合初核条件的群众信访案件,经请示领导后积极展开调查,确保了一批群众反响较大、职务犯罪问题突出、调查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得到及时初核办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查清事实,把好调查核实关,执法为民

为把初核工作做的扎实有效,该院控申部门在开展初核前现制定详细计划,严格依法开展,严格初核程序、严肃初核工作纪律,按照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确保初核工作有条不紊。

三、加强跟踪回复交流,把好与乡镇沟通关,有效维护农村稳定,造福于民

初核调查结束之后,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与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人员财务管理、工作职能充实强化、警示教育、后续矛盾化解等综合措施,及时解决影响村内稳定的后续干群矛盾,将群众上访问题进行消化、处理,维护和谐稳定的村风,使上访问题的解决有始有终,通过解决上访问题切实服务于民、造福于民。(梁春强 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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