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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检察官更应廉洁自律
日期:2017-04-03 20:28  作者: 

新形势下检察官更应廉洁自律

陕西省兴平市检察院 康 启  鲁晓莹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法律实施的监督者,承担着惩治腐败和法律监督法律执行之职责。所谓正义必先正己,检察官只有提高自身的监督素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并内刻于心,外化为行,以正确的思想观念指导自己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

  一、坚持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是要对党、对人民保持一颗赤诚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检察干警最高的价值取向和政治信仰。只有忠诚党和人民,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伟大事业,才能视党的事业高于一切,为人民利益无私奉献。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拥有发展进步的广阔舞台,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检察机关的每个成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在我们这个检察队伍中,不论你是从事什么业务、担任什么职务,你的言行举止,都必须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这是人民公仆的职责。检察干警怎样视党的事业高于一切,为人民利益无私奉献?笔者认为,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坚守岗位,勤奋工作,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是对待检察工作要拥有一颗奉献之心。检察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而且是一项事业。我们要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检察干警的光荣使命,以及时代发展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作为检察干警,必需树立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作风,必需具备斗志昂扬的拼搏精神,必须励精图治、勇于开拓创新。什么是作为?什么是价值?对检察干警来说,只有在自已的本职岗位上有作为才能有价值。当为不为,安于现状,这种懒惰行为是不会有作为的。心中无数、眼里无活,不想干事、不能干事、干不成事,是不会没有价值的。只有迎难而上、奋发进取,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检察干警要保持工作始终处于奔跑状态,不停地往前走,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对检察的事业负责与否,衡量我们每个检察干警的标准就是:一要看实绩、讲实效,看自身问题解决了没有;二要看干实事、看成果,工作进步大不大。成果与事实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存在。所以说每项工作都要有过硬的绩效,一流的业绩,只有如此才能称得上有作为、有价值,才能称得上为检察事业建设和发展奉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三、坚持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就是对待职务升迁要保持一颗平常之心。对于我们每个检察干警来说,保持平常心,就是听党的话、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对于个人名利以及职务升迁要保持一种平和豁达心态、树立名利淡如水,事业重如山的思想。怎样保持平常心?一是要强化不断提高自身的抗腐与攀比心态,在心理上确实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是要比较谁的职业高,而是要比较谁在岗位上干的实事多、为人民服务的事情做的多。二是要有冷静开阔自己的心胸。冷静、开阔心胸有助于保持心理上的平衡,自己提拔了,要把职务升迁看做一种压力,化为一种动力,埋头苦干,不能高枕无忧,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自己没有提拔的,也要坦然面对,更加努力地工作,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三是要自知自明。要明白自己有多大本领,多高学问,要向高的标杆看齐,不能做井中之娃;四是要一分为二辩证看问题。对一个人来说,事业、生活、家庭、健康等诸多因素中必需平衡。这方面多了,那方面可能会相应减少;好处多了,负担也可能会加重。遇到问题多换几个不同角度思考有助于心理平衡,就能遇事处之泰然,顺意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

  四、坚持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敬畏观,就是对待检察事业要常怀一颗敬畏之心。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这里的,包含敬畏的意思。有所敬畏,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检察干警有敬畏之心,是一种修养和境界,一种成熟和智慧的表现。对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要有所敬畏,时刻做到遵纪守法,讲规矩、守原则,不能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能搞公事私办、私事公办。对职责要有所敬畏,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兢兢业业做工作、办事情、做好事、解难事,不能没有责任心。对使命要有所敬畏,时刻牢记肩上的重任和使命,把思想凝聚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工夫下到实干上,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多做一点贡献。只有这样做了,自觉的将自己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可能自觉地克己自律,才不会违法违纪,才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检察官

  五、 坚持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自省观,就是对待自我要拥有一颗自省之心。俗话说吾日三省吾身。越是想有成就、有作为,越是需要注意随时省察自己的内心,反思自身优劣,克制过分欲望,从而不断取得进步。从某种意义讲,检察官是有着一定权力的人,虽然说权力不大,可他是人们尊崇的一项职业,自身形象好坏,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形象。如果评估检察干警的政治思想修养,自律当为首要一条。能不能自律,说到底是个为公还是为私的问题。为公者,不以个人情感左右是非曲直,不以一己之私衡量荣辱得失,不以自己好恶干扰政策法律。这样的执法者,即使手中的权力再大,即使客观事物再错综复杂,都不会越位出大格。为私者,却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颠覆法律政策,乃至天理良心,只要能满足个人的贪婪,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因而,作为检察干警要时刻反思反省,时刻关注自已所办理的案件对社会、当事人的效应,对自己的评价和反映,要时时事事小心谨慎地掌好权,用好权。一个人不论本领再大、学问再深、职务再高,也不可能没有缺点,不犯错误。自省,就要经常运用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随时检查自己,反省不理智之思、不和谐之音、不练达之举、不完美之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检点自己,慎于思、慎于行,才能诚意明心、走正走稳,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人、无愧于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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