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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日期:2016-06-29 00:00  作者: 
 

如何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国反腐败工作面临着前所为有的严峻考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政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对各级领导干部能力的一项新要求。法制的精髓是规范,约束和监督公权力的运行。公权力必须以规范和约束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如何让公权力在阳光下一下运行,笔者认为:充分认识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一、腐败滋生的成因

不受制约的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腐败的根源在于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规范和制约。腐败案件的有增无减,主要一是、党员干部自身缺乏感恩敬畏之心,底线迷失。二是、法律法规约束不力,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公权力缺少刚性制约。体制改革和法律建设相对滞后,使得社会经济发展无形中扩充了公权力的范围,强化了公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渗透力度,增强了公权力的分量和含金量,从而扩大了腐败分子的活动空间。

二、有效规范和制约公权力的着力点

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能够增强自身行为的内在调解和道法自律,在思想上政治党悟上不断加强和提升。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促使公职人员通过内心世界的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修养、并以现实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升,使其内在的自律意识,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这是任何制度和法律都不能代替的。大力开展形式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树立为民服务的价值,开展党纪政治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使每名党员干部熟知有关规定,清除无视法律制度现象。树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诉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把感性直观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论,使党员干部做到理论联合实际,事实求是,把灌输式教育与党员干部自我教育相结合,是党员干部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反腐败  争取取得积极成果,积极营造反腐败倡廉,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有效规定和制约公权力的措施

如何有效合理地制约公权力,前题就是民主监督机制的确立与正常运转。公权力的制约涉及制度层面的分权与制衡,权力的监督涉及运行工程的监控与审查,二者的共同目的就是防止公权垄断和权力滥用。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制教育和法制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制约,必须做到如习近平总书记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持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才能够真正实现法制。创造公民批评监督政府官员的条件,营造全民监督的社会氛围。

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监督结构体制。仅有体制内的监督局,不光以形成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如果没有来自体制外的社会制约,体制内的自我制约,就很难长期有效。现代民主社会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之一。社会民众只有真正具有了民主监督政府的权力,才能构成对政府的外在制约和压力。

制定官员重大事项公开制定,官员的重大事项应当对公众公开,公开以便公众判断其是否廉洁,这样的制度可以规范官员群体的行为,逐渐清除民众对官员的负面认识,希望官民廉洁。这不仅合乎民众的利益,同时也合乎执政党的长久利益。“无公开则无知情,无知情则无监督。”这一制度的力度在于限制了官员的公权力行为中的肆意放大,要害在于官员的部分隐私对公众公开,让公众来监督。同时定期政务公开,推行党务公开。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四、营造全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反腐败的力度和进展大家有目共睹,然而在肯定反腐败之进展的同时,要清醒把脉体察评估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状决心进展,实际成效所释放的复杂心态。因此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监督意识,克服不让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增强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权力观、监督观,真正把来自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看做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并且要增强监督部门履行监督的主动性。要赋予组织等部门监督工作前必须的权限,变虚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使监督主体敢抵敢管,敢于碰硬。要敢于抓反面典型,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布,在大范围内起到警示作用。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勇于监督的良好氛围,激发公众对反腐的决心。

反腐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必须通过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制定完善更有利的配套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监督、决策、参与权的基础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的辖制腐败,预防腐败。(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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