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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5辆摩托车 判刑3年六个月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www.gejiew.com 2009-06-05 11:00:21 作者:通讯员 闫永江 苏建忠 来源:各界网

由陕西省蒲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1岁青年彭小龙伙同他人盗窃多辆摩托车案日前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小龙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彭小龙是蒲城县苏坊镇封村九组村民,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看到身边的同龄青年通过勤奋的创业日子越来越红火,他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便想着如何能迅速“致富”,以挽回自己的“尊严”。在看到街头巷尾的摩托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后,他便与自己的团伙周伟、何驰、李红军、封军良、李小聪等多次预谋商议,从“摩托车”下手,打开致富之门。2004年3月13日晚,被告人彭小龙伙同李红军、封军良、李小聪(在逃)先窜至富平县美塬镇仁合村永南组,由封军良同被告人彭小龙望风,李红军、李小聪采用捅锁等手段,盗走李军文红色金豪125型摩托车(价值3600元);后又窜至仁合村东中组,采取同样手段盗走张增明的红色莱宝驰125型摩托车(价值3120元),当晚将所盗两辆摩托车藏匿在一果园内,此后将该车变卖后赃款予以挥霍。一次犯罪得逞后,他们还不善罢甘休,半个月后,彭小龙又伙同李红军、封军良(均已判刑)经事先预谋,窜至蒲城县医院,由封军良望风,被告人彭小龙与李红军采取捅车锁等手段盗得李鹏停放在住院楼下的红色珠峰125摩托车(价值4320元);次日上午三人又窜至蒲城县城南环路果园九巷,采取同样手段盗走刘小军黑色宗申125摩托车(价值3360元)。此后将两辆摩托以3000元予以变卖。转眼一晃四年过去了,彭小龙等人的罪恶在一次次的严打行动中侥幸逃脱,2008年2月份,彭小龙与周伟、何驰(均在逃)再次预谋,并于17日晚,携带自制铁三角作案工具,窜至西安市闫良区翔荷小区内,采用捅锁手段盗得徐晓卫停放在小区车库前的新大洲本田125型摩托车(价值2900元)。当天,三人刚到高陵县城时彭小龙被公安干警抓获。蒲城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认为,自2008年2月17日至2008年3月30日,被告人彭小龙分别伙同他人在西安市闫良区、蒲城县医院、富平县美原镇仁合村等地盗窃5起,共盗得不同型号摩托车5辆,价值17300元,所盗摩托车除一辆被追回发还失主外,其余销售后赃款挥霍,被告人彭小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以彭小龙犯盗窃罪做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