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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送奶粉是假 骗人钱财是真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富平县一男子梁某利用自己曾经是某奶粉代理商业务员的身份,骗取富平县各乡镇商店老板预付奶粉款用于自己平时挥霍。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判决梁某犯诈骗罪处六年有期徒刑。

201010月份,梁某明知自己不再是某乳业代理商业务员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利用各商店客户对某乳业代理商业务员的信任,先后多次以奶粉要涨价自己能从外地拉到不涨价的奶粉为由,要求以先付款后拉货的方式骗取富平县老庙镇、薛镇、流曲镇、底店乡、王寮镇、美原镇、宫里镇共十家商店奶粉款共计21.3万元,赃款已挥霍。由于梁某事先骗被害人最迟三四天给其送奶粉,但是过了规定期限后,各商店老板见没有收到奶粉,便给梁某打电话,梁于是就拒接电话,后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遂及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梁某抓获归案。梁到案后,供称自己根本就没能力给别人拉到便宜奶粉,只是以能拉到便宜奶粉为由骗别人的钱,用于自己的花销。经过审查,富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通过开庭审理遂及做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商业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在和他人进行商业交易时,一定要对商品市场进行调查了解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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