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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一非法传销团伙为发财拘禁他人被批捕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李全文梁建盈) 以找工作为名骗人加入传销,轮流看管拘禁他人十四天之久。为逃传销窝点,受害人不惜冒险吞吃剪刀。近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张某、黎某、杨某、刘某、徐某、王某、董某等七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

20113月份,犯罪嫌疑人朱某(在逃,另案处理)在渭南市双王村一出租屋组织非法传销活动,以提供工作之名,吸引受害者并迫使其加入传销组织。<?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324日,传销组织成员张某、杨某等人将从湖南常德前来应聘司机工作的聂某骗至出租屋中,扣留聂某的手机,威胁其不准离开。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王某等人轮流对聂某进行监视,看管甚严。为了创造逃跑机会,329日晚上,聂某硬吃下了两把钥匙和一把小剪刀,被发现后杨某等人让聂某吐却没有吐出,之后也没有送其去医院。至201148日聂某假借吞下钥匙和剪刀导致肚子疼上厕所为由逃离了传销窝点。日前,上述七个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网,同时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了张某、黎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几乎都是被迫加入传销组织的,但他们没有痛定思痛,反而也沦为非法传销者,强迫他人参加非法传销组织,最终从受害人也变成了非法拘禁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犯罪嫌疑人。在面对传销组织非法迫使的时候,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伺机逃离,而不能任其摆布,同流合污,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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