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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守监狱整七年 再次犯罪为哪般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犯罪嫌疑人沈某今年35岁,而他人生大好年华的26岁至33岁,是在监狱中度过的。2002年沈某因犯抢劫罪被白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966日刑满释放。然而,重新走向社会的他,想到的不是怎样吸取教训、遵纪守法、珍惜自由的生活,在刑满释放不到一年内,又重新走向了故意犯罪的道路。

201011晚上七、八点钟,沈某到白水县云台乡姚庄村一组村民姚某家索要玉米款,发现姚某的女儿独自一人在家,遂产生强奸念头。随即将手伸进躺在炕上的姚某女儿被窝摸她的大腿,姚某女儿遂即起身站起来往出走,被沈某拉回来压倒在炕棱上,并脱下姚的下身内衣裤及自己的裤子准备实施强奸,因姚某女儿求救电话拨通,沈某害怕被抓,匆忙逃离现场。近日,白水县检察院以沈某涉嫌强奸罪将此案起诉至白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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