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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指使他人行窃 不懂法自己反获罪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肖敏娜)犯罪嫌疑人周某与受害人邹某因琐事吵架后便心存不满。为报复邹周某故意将邹某家存放现金一事告知经常小偷小摸的李某。今61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按照周某提供的家存放现金地点一家人平日外出活动时间及如何进入屋内等情况,顺利的在家盗得35000元现金,并将赃款予以挥霍。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的供述又将周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均被陕西省宁陕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周某因琐事与人争吵后便欲报复,不懂法自己反要受牢狱之灾。在此告诫大伙“冤家宜解不宜结”,海量容人,人才能容己。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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