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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不悔改 贩卖毒品又犯罪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家住澄城县的犯罪嫌疑人肖某,2004年曾因敲诈勒索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满释放以后,不思悔改,继续作案。近日,澄城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提起公诉。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2011年年初,犯罪嫌疑人肖某以2000元从朋友处购得一块毒品疑似物,回来后将此毒品疑似物分成20小包,并在一个月内分多次以每半克300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吴某和曹某。20114月犯罪嫌疑人肖某在本县七路某宾馆销售时被当场抓获,并在其房间和车内搜得毒品疑似物3袋,经鉴定,其中13.75克含有甲基苯丙胺,3.34克含有海洛因。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贩卖毒品、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犯罪嫌疑人肖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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