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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田挖沙为挣钱 破坏耕地触刑律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中。

200810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赵某(已判刑)三人聚会,边喝边聊。酒意正兴的李某说到,现如今这钱是越来越不好挣,不过听说挖沙能挣钱。一番热议后,王某、赵某欣然入伙。于是,三人出资十余万,先从华阴市太华办西王村三组几户村民手中租用土地,后又叫来挖土机,并雇佣工人挖沙抽沙。眼看产出的4000多方沙要卖了,因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毁田挖沙总面积达6.336亩,且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2009年10月27日,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挣钱不择手段,不惜触犯刑律,可谓不值。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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