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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为骗钱 合同诈骗被逮捕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想致富却心生邪念,注册公司只为骗钱。近日,澄城县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河南省伊川县人,其利用他人名义注册一能源公司,大肆对外宣传该公司将投资数亿元建设年产50余万吨的甲醇汽柴油工程,其有大量工程需要招标,吸引了数十家工程单位。王某某采取同一工程多头承包的方式,骗取数十家工程施工单位与其公司签订钢结构厂房、油罐桩基基础工程合同,利用承建单位急于中标施工的心理,以承包单位需交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工程保证金为名,从20096月至201011月间,共计收取400余万元,后携款外逃。各承包方发觉上当受骗后,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了大量证据后,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同一工程多头招标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即对其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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