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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而恨 酿成的悲剧
日期:2012-06-25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华县人民检察院 雷磊)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7岁,农民,是甘肃省会宁县人),2007年与李某(女,是陕西省华县金堆镇人)在江西省打工时相识并相恋。后因李某的母亲反对两人交往,2010年2月李某提出分手,并重找了对象。刘某认为李某欺骗了他的感情和金钱,遂即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刘某知道2010年12月2日是李某父亲的生日,李某及其家人可能都在家中,刘某便提前买好作案用的工具,后坐车从甘肃赶到陕西省华县金堆镇,于12月2日凌晨3时许,带着作案工具来到李某家准备作案,刘某发现李某家门窗紧锁不能进入,便蹲在李某家厕所里伺机作案。早上8时许,李某的父亲上厕所时将家门打开,刘某遂即窜至李某家中,用刀对李某母亲赫某胸腹部连捅数刀,致赫某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地村民抓获。

因爱而恨,致使刘某犯下了滔天罪行,留给他的只能是铁窗里的悔恨泪。此案留给两个家庭的是深深地悲痛,留给我们的是深深地反思。在此,笔者劝慰那些感情不顺心的人,莫要冲动,因为冲动是魔鬼。

 

(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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