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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饭店老板杀死好心顾客被批捕
日期:2012-07-04 00:00  作者: 

近日,山东潍坊一宋氏男子杀死好心劝架顾客被检察院依法批捕,获得群众好评。

    案情:犯罪嫌疑人宋某,男,32岁,系一家普通酒店老板,案发当日,宋某因琐事与其妻子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此时,正在酒店吃饭的李某见状,便好心前去劝架,没成想好心被当作驴肝肺,怒火中烧的宋某转头将怒气发在了劝架的李某身上,并与李某发生了争吵并互殴,后被同在饭店吃饭的其他人劝开,其后李某离开酒店,在走出饭店百余米处时,仍不罢休的宋某手持尖刀追上李某后将李某身上多处刺伤,李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之后,此事在乡里村里迅速传开,如常理分析,在农村,一起杀人案件就是惊天大事,因此理所当然的广泛传送,一时议论纷纷,但是也往往虎头蛇尾,慢慢得甚至以令我们意想不到的速度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是这件案子却能在村民中作为长久的话题并议论纷纷,主要还是好心人做好事却未得好结果所致。

在传统的观念里,好心自然有好报,因果报应的观念虽属佛家却也为广大老百姓所接受,因此助人系为乐,铺撒爱心方能实现人生价值,但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系列被媒体曝光的事件还是对广大老百姓影响颇大,更加加深了“各扫门前雪”的印象,因此,看到大街上摔倒的老太太,大家不是一哄而上的去搀扶,而是唯恐躲之不及。

作为执法部门的检察机关以遵循法律为基本准则,同时承担着维系社会稳定、宣扬公平正义的使命,也有义务去维系我们祖传的优秀的观念品质,依法批捕杀人者,系法律所使然,但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却超过案件本身。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宋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不仅给被害人家庭造成巨大创伤,甚至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社会危害性极大,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宋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张瑞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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