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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宫不思悔 涉强奸又被判
日期:2012-09-1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镇巴县检察院程凯  孟宏俊)曾三次入狱,仍不思悔改,近日,符某因犯强奸(未遂)罪被镇巴县人民法院第四次判处刑法,但这次符某符合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属从重处罚对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符某家住镇巴县永乐镇,今年43岁。因从小没上到几天学,父母又忠厚老实,对儿子缺乏正规的管教,使其养成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恶习。总干些歪门邪道的事,先后因猥亵妇女、盗窃曾三次被判入狱。最后一次出狱还不到一年,于2012年2月24日14时30分,闲遛中的符某碰到一女生放学独自回家,顿生邪念,将女生强拖至路边树丛中,欲行强奸,却被机灵的受害人咬伤手指,并大声呼救,引来了行人。符某见势不妙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对于本案中的符某我们不难看出,无论几次入狱,他都没有吸取到深刻教训,法律显得苍白无力。有什么办法能使他有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模式、正确的生活态度、健康的道德观念,这才是他不会继续犯罪的关键,也是今后司法改造的新课题。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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