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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伤害致人亡 归案被判12年
日期:2012-09-17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城固县检察院  张华 )“我这是坐两个十二年的牢啊!”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作案后潜逃12年的何用,近日在接到法院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后沉痛地说。

1999年9月29日,家住城固县南部山区的农民何某,因小女儿失踪而四处打听,不意听到同村村民何x与自己妻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对自己的两个女儿有不轨行为,便产生报复心理。同年10月1日,何某得知何x与自己妻子在村边鱼塘约会的消息后,就与自己的大女儿一起前去捉奸。当晚9时许,当何某来到鱼塘小屋后,何用即破门而入,先用水果刀将何x双腿割伤,又用木棒、扁担殴打,之后又让大女儿用剪刀戳瞎何x双眼。何x因伤势严重,在送往医院途中因失血疼痛性休克死亡,作案后,何用与大女儿负案外逃。

外逃期间,何用惶惶不可终日,听见警笛就心惊肉跳,躲在深山老林里给人伐木度日。清网行动开始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而外逃至今的大女儿也与家中失去了一切联系。城固县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后,鉴于何用归案后有悔罪表现,加之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城固县法院以何用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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