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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杀工友伪造矿难 冒充家属索赔被捕
日期:2012-09-17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罗成贵)人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作为一同出外打工的朋友,本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但是,却有这样两名所谓的“朋友”,为赚钱不顾朋友之义,经事先预谋,周密计划,在井下残忍杀死工友,冒充家属向矿上进行索赔,结果被细心的矿长察觉,毅然报案。2012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王某被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王某与被害人何某均系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2012年7月三人结伴背井离乡到陕西省澄城县陶瓷厂高岭煤矿打工。由于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而收入并不是想象的那样高,马某某、王某开始思考赚钱的新路子。他们偶然从报纸上看到有些地方发生一些伪造矿难索赔的事,灵机一动,觉得这是一条赚钱的好路子,便将目光瞄向了一同打工的何某身上。2012年8月12日晚20时许,马某某、王某、何某三人在井下正在作业,因干活累了,何某在井下坐着爬在腿上睡着了。马某某一看有机可乘,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猛击何某的后脑勺,将其打倒在地,王某将何某拉到煤堆旁,怕其没死又捡起一煤块砸向何某头部后侧。然后二人用洋镐将工作面顶子上的煤挖下部分,埋住何某头部,伪装事故假象。二人自称是何某家属,借此向矿上索要赔偿,矿上领导觉得此事大有蹊跷,便暗中派人向何某家乡了解情况,发现马某某、王某并不是何某家属,二人有作案嫌疑,便毅然向公安机关报案。马某某、王某被抓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王某为了一己私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且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险性特别严重,有逮捕必要,在认真审查案卷,严格核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此逮捕决定。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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