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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伤人又袭警 两罪并罚被判刑
日期:2012-09-2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南郑县检察院 肖林森)酒后闹事殴打他人,民警制止时非但不听还袭警,近日,打伤四名行人和一名警察的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2011年7月18日,被告人王某骑电动车行至南郑县大河坎镇梁山路喜门酒店门前时,无事生非以与文某驾驶的桑塔纳发生擦挂为由,对文某及其同学刘某拳打脚踢。遂后王某又骑车行至大河坎镇利民西路时,与过路行人周某发生擦挂并发生口角,王某手持钢管对周某及其妻况某殴打。南郑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接警后即指派民警周某、肖某等四人赶到现场对王某进行制止,王某不但不听劝阻还出言谩骂处警民警,又用钢管乱戳乱打出警民警,致一名民警面部受伤。后又用钢管将出警的陕F0861警车前挡风玻璃和左后视镜等部位砸烂,并将前引擎盖砸凹陷,公安人员遂将其强行制止并带回审查。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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