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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偷“心急” 偷他人“心安”
日期:2012-11-19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王博)一小伙自己的摩托车被人偷走,心里着急,害怕父亲责怪。于是伙同他人实施盗窃摩托车的行为,弥补自己内心的不安情绪。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以盗窃罪将孙某某、刘某某、支某某起诉至该县法院。

2012年7月份的一天,马某某在富平县一网吧上网的过程将自己的摩托车丢了。于是,马某某告诉其好朋友刘某某、支某某,自己的摩托车被人偷了,回家没有办法向其父亲交代,自己想在网吧楼道再偷回来一辆摩托车,让刘某某、支某某帮助一起实施盗窃行为,刘、支二人就爽快的答应了。三人上网至凌晨,在网吧一楼过道内,采用扭锁之手段,盗走红色豪进125型摩托车一辆,案发后摩托车已追回。经鉴定该车价值为2600元。案发后,被害人报案,经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三人抓获到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告诉大家,当自己的物品被盗窃后,应及时报案,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不能以“以牙还牙”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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