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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入室盗窃被判十年
日期:2012-11-2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任忠军)2012年4月的一天晚上,家住澄城县某家属院的赵某和丈夫回家后,发现卧室床头柜内存放的准备购房的19万余元现金不翼而飞,但门窗却完好无损,便立即打“110”报警。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十天后案件告破,窃贼竟是赵某情同姐妹的“驴友”权某。

赵某在县城繁华地段经营一饭店,收入可观。业余时间喜欢户外郊游,其和权某与两年前的一次户外郊游相识,无正当职业的权某便经常约赵某郊游,久而久之,二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赵某有时饭店忙时,便将家中钥匙交给权某,让权某给其接孩子、管孩子。2011年后半年的一天,权某趁给赵某管孩子之机,偷配赵某家门钥匙一把。2012年4月的一天中午,权某趁赵某家中无人之机,用配好的钥匙打开了赵某家房门,从赵某家卧室床头柜内盗走现金19万余元和一些黄金首饰。权某用所盗现金为自已购置小汽车、首饰并大肆挥霍,收入不高的权某的异常消费引起警方怀疑。经依法传唤后权某对自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本案经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权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接到判决的权某悔恨难当。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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