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警视听 >> 详细内容
假借招聘强拉入伙 传销组织9人获刑
日期:2013-04-10 00:00  作者: 

为强拉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殴打被害人。近日,经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依法起诉,法院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判处邓某等9名传销组织成员有期徒刑六至十个月不等。

2011年11月1日,家住咸阳的董某在网上看到一个招聘司机的信息,便与招聘人员联系,对方告诉他说有辆商务车聘他当司机,月薪2000元。第二天,董某来到宝鸡,一工作人员把董某带到了宝鸡市渭滨区八鱼镇淡家村一民房。进入民房后,董某发现自己没有车开反而误入传销窝点,但为时已晚,手机被没收,并被强迫听“传销课”洗脑,有八九个人轮流监视他,防止他逃跑,即使上厕所、睡觉也有人跟着。当晚20时许,董某趁监视人员不备从传销窝点的二楼跳下逃跑,结果摔伤了脊椎,被传销人员抬进了民房的二楼,然后又是一顿殴打。周围群众听到呼救及时报警,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邓国付等9名传销人员。(王维新)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