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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歌房里起纠纷 刀捅他人把牢坐
日期:2013-05-20 00:00  作者: 

几位年轻人酒后去歌厅唱歌,偶遇他人发生口角,在对方“欺负”自己时,一时冲动,刀捅他人致人死亡。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田某依法批准逮捕。

30岁的田某,系澄城县城关镇某村村民。2013年1月24日,田某为庆祝朋友孩子“满月”,和几位朋友一小饭店进行小聚,他们在一块边吃、边聊、边喝,几个小时过后,三瓶白酒已然下肚,众人都略有醉意。这时天已经黑了,田某提议去歌厅唱几首歌放松一下,得到了几位朋友的赞同。晚上10时许,田某等三人来到了澄城县君悦会所,在上楼时碰见被害人贾某正在下楼,因以前相识,田某与其打了一声招呼,并继续上楼。喝的醉醺醺的贾某误以为田某轻视他,在楼下办完事后,赶至君悦会所三楼总统二号包间,将田某叫出寻事,不由分说在田某左眼部猛击两拳,将其打得眼冒金星。田某感到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自己好心好意与别人打招呼,竟然无端遭到别人的殴打,酒后一时冲动,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在贾某左腹部、左胸部边捅两刀后窜至楼下。刀捅他人后还不解恨,又从车上拿出砍刀返回楼上,准备收拾贾某等人,结果被朋友将刀夺下劝离现场。案发后,贾某先后被送往澄城县医院、西安唐都医院抢救,两天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案件移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后,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田某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不能正确对待,而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无视他的生命健康,用匕首刀捅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险性严重,于是做出了此批捕决定。(罗成贵)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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