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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原来是小偷
日期:2013-06-20 00:00  作者: 

丢失东西的孙某在第二天下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原来有个好心人捡到了他丢失的东西要还给他,见面之后,果然是他丢失的驾驶证和账本,他非常高兴的按约定给了那名男子300元的感谢费。临走时,他嘱咐说“我还有很重要的东西,如果你还给我,我还有感谢”。本来只是随口一说,可是过了三天,他再次接到了那名男子的电话,说捡到了他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这引起了孙某的注意,这事情有点太过巧合了,他和几个朋友商量以后,一起去赴约。见面之后,他们就把那名男子控制了,盘问之下,才知道此好心人的真正面目。

原来,“好心人”系无业人员张某,与杨某一起,盗窃了孙某车内的财物,再由张某与孙某联系,谎称东西是捡到的,以此为由索要财物。经查,被骗的还有被害人刘某,除了车内被盗窃的财物外,另被骗取了100元现金。(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    郝鹏)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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