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泯人性出卖亲儿 幸遇好人终被救
日期:2013-10-2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陈利民 向银)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一名90后的未婚爸爸竟然因为不想抚养孩子,背着女友,偷偷将亲生儿子卖与他人。近日,汉滨检察院受理一起拐卖儿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同是90后的同学詹某未婚先孕,因不想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在詹某尚处于怀孕期间,便谋划等孩子出生后将其出卖获利。刘某在一个收养网站聊天过程中认识了河南籍人郑某,郑某称其与丈夫婚后一直未能生育,想收养一个孩子。随后,刘某在孩子满月时通知郑某前来抱养,郑某支付给刘某36850元的“营养费”。

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亲生子女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嫌疑人郑某确有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但是公安机关在远赴河南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过程中,嫌疑人及其家属未阻碍解救行动,且极力配合将孩子亲手交给办案民警。郑某为了带孩子,还辞去薪水颇丰的工作,剪掉一头乌黑的长发,全家人都视孩子如珍宝。詹某虽痛哭流涕得怀抱着已过半岁的儿子,但更感激郑某一家将孩子视如己出,遂多次向本院提交对郑某宽大处理的请求。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拐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本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在向公安机关核实清楚上述情况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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