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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酒本高兴 酒后捅人实不该
日期:2017-04-03 20:39  作者: 

朋友喝酒本高兴   酒后捅人实不该

朋友聚在一起喝酒本是一件高兴事,但却因喝多了酒发生争吵、用刀子将人捅成重伤,实在不应该。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澄城县某单位职工,现年30岁,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一份稳定的收入。2014年3月31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应朋友邀请,来到澄城县一饭店喝酒,同时还有该朋友叫来的另一些朋友,彼此也不是很熟悉。大家在一起喝得非常高兴。难免有人不胜酒力,被害人白某喝的有点多、说话就比较张狂。于是就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发生了口角,继而进行拉扯和互殴。犯罪嫌疑人张某就掏出了随身的小刀,捅向了被害人的腰部,致使被害人白某重伤。第二天,被害人家属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逃到外地,经过长达两个月的追逃被抓获。

朋友之间应互相包容、互相帮助,共同致力于家庭的幸福生活。但犯罪嫌疑人张某却因自己的一时冲动,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难,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雷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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