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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屡缠访 触犯刑律进班房
日期:2017-04-03 20:39  作者: 
六旬老汉屡缠访  触犯刑律进班房

本网讯(通讯员王晓玲  吴卫江)7月27日,兴平市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对首例因缠访触犯刑律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据兴平市公安局侦查查明的事实,今年60岁的老汉张某某系该市桑镇村民,2012年8月13日,该张到省委门口非法上访区摆地状、闹访,不听工作人员劝阻,严重影响省委门前的公共秩序;2013年3月6日,张某在“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镇政府和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将其从北京接回,居住在旅社,该张将旅社门窗、电视柜及房门等物品损坏;2014年3月6日,该张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欲以打横幅喊冤的形式上访,被执勤的武警战士拦下,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横幅标语;2014年4月22日,该张又去中纪委门前,伙同60余名上访者,采取跪门的方式制造影响,导致中纪委工作秩序混乱,北京市警方将其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7日、5月22日,该张先后多次到中南海周边非访区上访,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严重扰乱公共秩序;7月2日,该张又去国家信访局周边胡乱张贴上访材料,不听劝阻,对国家信访局周边秩序造成影响,镇政府工作人员去做劝访工作,该张竟然向政府索要5000元生活费,否则继续上访;迫于无奈,市上、镇上先后给该张打井款、生活费补助费、房屋改造款等项2万余元,还给其办理了五保证及低保证。从2000以来,该张多次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经省、市有关部门专人劝导和说服,仍不服劝告,致使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进行,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了犯罪。7月17日,兴平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其刑事挽留。为了积极配合目前严厉打击因上方、缠访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兴平市检察院对此案快速审查,认为该张以上访为由强拿硬要、任意毁损财务、逞强耍横、发泄情绪,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到刑法的严惩,遂从快批捕,7月27日,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某予以批准逮捕。

据悉,此案系关中第一例因缠案被批捕的案例。

 

(作者单位: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713100  电话:1389290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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