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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检察院“三项制度”纠防超期羁押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长武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协作监督、超期预警、情况通报制度,加大羁押期限检察监督力度,纠防看守所在押人员超期羁押,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协作监督制度。该院监所科每月定期将假性超期押员名单提供给案管办,由案管办对本院办理的审查起诉、批捕和自侦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并进行预警提示。将案管办掌握的案件进展情况与县看守所羁押期限表进行逐一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立即与院内承办部门进行联系,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并立即进行完善。

建立健全临界超期预警制度。该院监所科对看守所新入所人员的姓名、涉案类型、羁押日期等资料进行详细登记,落实专人负责羁押期限检察工作,对具体诉讼过程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督。要求看守所在办案期限届满前7日,向办案单位口头提示催办,提醒及时换押。

建立健全通报制度。该院及时向县法院、县公安局通报办案羁押期限和执行换押制度情况,引起各机关重视。对因办案机关换押手续不全导致换押不及时的假性超期羁押案件,主动与办案机关联系,共同商讨解决办法,监督整改到位。(杨越平)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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