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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检察院建立“四化”廉政教育新机制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凤翔县检察院建立“四化”廉政教育新机制

近年来,宝鸡市凤翔县检察院狠抓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多样化、系统化、经常化建设,有效地规范了干警从检行为,有效遏制和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廉政教育制度化。该院健全了四项制度规范廉政教育,一是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二是每周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日制度,三是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制度,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年底组织一次党风廉政知识考试,对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廉政教育多样化。一是基本理论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检察长讲堂”、聘请教授授课和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干警的理想信念、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正面典型示范教育。组织干警学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引导干警对照典型找差距,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选择检察系统内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从而确保“办案不出事故、队伍不出问题”。

廉政教育系统化。针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特点,建立“全院统一综合抓、业务部门经常抓、职能部门重点抓”的廉政教育格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院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检察长、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纪检部门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直接抓”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廉政教育经常化。一是纪检组督察监督。院纪检组定期不定期对干警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二是领导谈话监督。由检察长、纪检组长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对全院干警开展廉政谈话。三是注重外部监督。聘请特邀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检察工作和干警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加强重点监督。对重点人物、重要时刻、重要工作、重要场所等进行重点监督。(张永刚)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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