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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区检察院临场监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执行工作
日期:2012-08-3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临潼区人民检察院 李黎明)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临场监督,确保了该案执行工作的文明、公正、依法、有序,赢得了法院参与执行人员和案件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誉。

2007年7月,临潼何寨供销社与村民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取得该社位于街面的两间两层房屋使用权。2009年,双方又续订一年,合同期满后,再未续订合同。该社收取2010年租金时,王某拒绝缴纳,双方发生纠纷,多次交涉无果。2010年8月,该社诉至临潼区法院,要求与王某解除合同,并支付2010年度租金。经调解无效,区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王某支付租金;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房屋交给该社。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腾出房屋,该社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未果,法院决定于2012年8月7日强制执行。因王某态度十分坚决,法院制定了执行预案,邀请我院监督执行,并邀请区司法公证处、执法监督员等一同临场监督。

 该院对此十分重视,反复研究案情,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情况出现时的处置办法。8月7日,执行人员以及各部门30余人来到执行现场,临潼电视台跟踪报道。9时许,执行开始。被告家人抵触情绪极大,拒不配合。该院建议法院执行负责人谨慎小心,认真登记造册,防止损坏物品,并做好家属工作,防止意外发生。同时,联合各方耐心对其家人释法说理,告诉其判决的法律效力。经过大量工作,其家人的态度终于转变。至11时许,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临场执行监督活动,是该院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举措之一。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对典型案件、具有影响力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案件,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主动进行执行监督,有效维护司法权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国计民生。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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