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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三项措施严把未成年人逮捕关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澄城县检察院三项措施严把未成年人逮捕关

今年以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转变执法观念,采取三项措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生后,提前介入案件,深入了解案情,严格审查证据,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取得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不捕条件的共识,减少公安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提请批准逮捕数。

二是建立家长联系向度。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主动与未成年人的家长联系,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作为是否批准逮捕的参考,努力创造取保候审条件,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做到“逮捕为例外,释放为常态”。

三是积极化解除矛盾,取得被害人谅解。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在充分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对涉罪未成年人、被害人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并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达成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既化解了对矛盾,又减少了由于羁押对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造成负面影响,避免二次感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罗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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