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诉讼监督 >> 详细内容
澄城检察积极启动简易程序 节约司法资源效果好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澄城检察积极启动简易程序  节约司法资源效果好

为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2013年以来,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公诉部门通过多种措施,规范简易程序并积极启动该程序,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为把握好进入简易程序的“关口”,该院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仅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且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同时,该院要求承办人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经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连同起诉书一同报分管检察长批准,并制作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法律文书移送至法院。

在规范简易程序“入口”和程序的同时,该院与侦查机关建立沟通机制和简易案件集中移送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对于证据较少的特殊案件或侦查机关在取证方面有疑问的案件,侦查机关可以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证据的收集以及促使程序的合法进行,提高案件的侦查质量。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对于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可能集中移送至检察机关。

此外,该院还与法院协调、规范简易程序机制。对于该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尽可能进行集中审理,节约公诉机关出庭次数和时间,并对于庭审中宣读起诉书、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量刑建议等环节进行了合理合法的简化,提高庭审效率。

据悉,仅2013年一年,该院共提起公诉155件234人,其中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达到81.3%,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戴 江)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