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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检察院“三字工作法”强化纠正漏捕工作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长武县检察院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工作职能,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方法,坚持“三字工作法”,切实加强纠正漏捕工作,2014年以来,共纠正漏捕15人,切实加大了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力度。

一、突出一个“广”字,发现线索。针对侦查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线索收集难的问题,该院转变工作思路,广辟线索渠道。一是广泛宣传。该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选择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乡镇、社区大力宣传侦查监督职能,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热情接待咨询等方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二是细心审查。该院始终把审阅案卷材料作为发现线索的重要环节,办案人员严格审核每一份证据材料,以获取漏犯线索及案件疑点,并确定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犯罪事实进一步侦查取证,固定证据,严堵漏洞。三是技巧讯问。办案人员坚持每案必问制度,充分运用讯问技巧,抓住犯罪嫌疑人供述中的漏洞和矛盾,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让其主动交待遗罪漏犯,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督促公安机关展开追捕工作,以将犯罪嫌疑人早日抓获归案。

二、突出一个“合”字,确保实效。注重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健全完善侦捕联动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纠正漏捕实效。一是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已确定的追捕对象,通过适时介入,对案件事实初步了解,进行捕前协商,及时掌握案件动态、积极引导公安取证,协助公安机关把握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保证侦查活动依法、有效进行,为案件报捕后批准逮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追捕到案率。为了避免“另案处理”、“在逃”等现象成为法律监督的空白,该院侦查监督部门牵头与该县公安局法制科共同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检查活动,对公安机关因犯罪嫌疑人在逃、管辖、身份信息不详等原因作“另案处理”的案件列为主要监督对象,重点检查适用“另案处理”是否合法适当;“在逃”人员是否采取网上追逃、抓捕等措施;“另案处理”案件后续处理情况是否合法,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了司法实践中不当适用“另案处理”的问题,确保涉案人员“零漏捕”。

三、突出一个“严”字,责任追究。为了保障纠正漏捕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该院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量化考核力度。一是制订科室量化考核方案。将办理纠正漏捕数量分解量化考核,质量制定统一标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纠正漏捕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承办人,除相应扣分外,还取消承办人该年评先评优资格。通过量化考核,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对公安机关侦查监督的力度,强化对侦查机关追捕活动的跟踪监督,对所有纠正漏捕的嫌疑人均建立了台帐,定期更新,通过公检法联席会议定期对涉案人员抓捕情况进行通报,特别针对那些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嫌疑人,督促公安机关制定专项抓捕措施,加大抓捕力度,确保纠正漏捕案件质量和效率。(杨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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