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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五项措施保障律师权利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澄城县检察院五项措施保障律师权利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公开、文明的检律交流沟通机制。通过五项措施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良好互动的检律关系。

一是规定了明确答复律师办理事项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办案部门干警严格执行关于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变更强制措施等申请在3日内答复的规定;二是规范了书面告知的文书,要求干警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全国统一业务系统的有关要求,规范使用侦查阶段的《报请审查逮捕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规范告知律师强制措施使用情况、案件在检察机关流程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工作联系,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自侦案件,主动与辩护律师进行沟通,充分听取辩护律师关于案件事实、规范执法、证据合法与否等方面的意见;四是严格执行回避和报告备案制度,遇有案件与律师有特殊关系情形时,严格执行检察官回避制度,同时报告备案,保障司法公正和律师执业权利正当行使;五是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司法礼仪,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和诉讼行为,与律师一起共同维护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雷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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