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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品牌建设成效好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近日,长武县检察院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积极围绕“阳光检察工程”,抓工作亮点,树四项品牌,促进侦查监督工作的高效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执法规范化品牌建设,以制度管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该院始终高度重视侦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始终把确保办案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侦监工作的重点来抓,相继出台了《侦查监督工作基本规范》、《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工作规程》、《立案监督工程规程》等一系列执法规范化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增强了全体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

二是坚持刑事和解品牌建设,以调促和,保证案件的社会效果。该院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增多的情形,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明确的被害人,案件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启动“捕前调解”程序,有效减少“捕后不诉”案件的出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坚持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品牌,延伸监督触角,促进公安派出所的规范执法行为。该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意见》,率先在亭口派出所开展试点,探索好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的监督,拓宽立案监督的案源线索,带动公安规范执法。

四是坚持未成年人维权品牌建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始终把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作为品牌来抓,以教育、挽救和预防为落脚点,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办案工作机制,探索在审查逮捕中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社会调查、不捕公开听证社会参与、涉案学校法制教育必修等新形式,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祖国的花朵平安绽放。(杨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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