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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澄城县检察院规范公诉部门司法行为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陕西澄城县检察院规范公诉部门司法行为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日,陕西澄城县检察院采取措施,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公诉工作中规范司法行为。

 该院规范公诉办案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公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案件的移送审查起诉,审查终结、判决书送达过程中的等级、签收、案卡录入以及扣押款物的保管进行详细的规定。

 同时,该院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严格适用法言法语。规范公诉办案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法言法语的适用,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等相关法律、工作文书都要严格按照标准制作,正确使用法律术语,对起诉书制作的审查从文号、格式、文字精确到标点符号。对起诉书内容的审查从法定情节、自然情况、基本事实、事实认定、法条引用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评查方法。

 该院还规范出庭工作,注重出庭效率。重点做好办案人员的庭前准备工作,注重出庭预案、举证提纲、答辩提纲是否完备。举证示证过程中,证据组织是否合理、总结陈述是否阐明证据的证明力。发表公诉意见是否进口指控主张、揭露犯罪。答辩是否有礼有节、逻辑是否严密、说服力强。对出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处置是否得当等。

 此外,该院规范证据标准,提高案件质量。严格把握起诉标准,对指控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勉强起诉、带病起诉。严格加强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补救瑕疵证据,在案件审查报告中要加强对非法、瑕疵证据排除采信的论证说明。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来源、取证主体、程序、方式等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对证据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出庭公诉的要求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的能力,事先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转变,大力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探索建立非法证据公开审查机制、排除决定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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