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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规范执法显实效
日期:2015-08-03 00:00  作者: 

富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规范执法显实效

各界网讯: 在今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富平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富平县法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在收到生效裁判后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符合申请再审的案件没有作出民事裁定驳回申请,却按照信访案件作出答复函送达当事人。为此,该院在与法院审监庭商谈、督促的基础上,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审判人员在以后办案中要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确保类似违法情形不再发生。日前,富平县法院采纳了该院意见,规范了办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程序,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李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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