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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四个方面强化“零口供”案件的审查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澄城县检察院四个方面强化“零口供”案件的审查

近年来,随着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多样性,增加了检察人员办案的困难,特别是针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案件,澄城县人民检察员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实践中总结办案经验,注重从四个方面加强“零口供”案件的审查。

一是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提前介入侦查。在“零口供”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不能供述犯罪事实,致使案件中的证据不能形成锁链,将使指控不力,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及时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对于此类案件在侦查时派员介入,对现场勘验、作案现场等详细分析,对证据合理判断,同时围绕诉讼的证明标准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力争做到证据全面收集,有效的防止了证据的灭失。

二是在案件审查时加强程序审查。作为没有口供的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中存在争议比较多的特点,检察人员在审查证据时,必须更加细致、全面、严格,在重视实体审查的同时,保证案件的定性无误的前提下,更要加强程序合法性审查,因为在此类案件中,程序的不合法将在诉讼中被放大,可能导致案件证据瓦解。特别是取证的不规范行为,应及时让侦查机关补正。

三是加强捕诉衔接,保证案件质量。建立和完善了侦查监督和公诉的配合机制,要求侦查监督和公诉两大部门定期沟通案件,讨论案件,同时提前将重大案件告知公诉部门,保证案件在捕后顺利审查起诉,及时有效打击犯罪。

四是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找准案件的支撑点。对于犯罪嫌疑人不供述的案件,检察人员要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中找出矛盾点,围绕其辨解引导侦查机关多方取证,及时补正,将案件的其它证据进行审查,形成一个外围证据锁链,进行整体分析,得出一个强有力的具有唯一性的结论来支撑指控。(雷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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