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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检察院连续多年实现反贪工作三个百分之百
日期:2014-01-0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杨林峰)近年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反贪工作质量与效率,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该院除圆满完成年度办案目标任务外,所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也再次在年内全部被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该院也连续第五年实现了反贪工作侦结、起诉、判决率的三个百分之百。

为了做到贪污贿赂案件在当年内实现“立的住,诉得出、判得了”的目标,该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工作:

积极开展案件评析,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五年来,该院反贪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前,检察长及分管领导都要召集全体反贪干警开展案件评析工作会,对所侦办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要求办案人员开展办案回头看,总结办理每一起案件的优秀经验,作为以后办案借鉴和吸取的经验、做法,还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需要改善,共同寻找解决的办法,为下一步办案总结经验。

随时注意收集信息,拓宽案源。一方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克服“等、靠”思想,积极到群众中去,通过重点介绍贪污贿赂犯罪的形式与特点,宣传典型案件和举报政策,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款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一方面自觉强化侦查意识,尝试信息引导侦查,注意增强办案工作的针对性与目的性,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时注重抓系统,加强办理案中案、案外案的能力,实现以案带案、以案养案。

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重要作用。反贪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主动邀请反渎、公诉、侦监、技术、法警、监所等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全院一盘棋。在做好初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办案安全预案,审讯时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迅速突破案件。邀请侦监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工作,明确取证的方向,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不因案件在侦查环节耽误时间,留足充分诉讼时间便于审查起诉和法院的审判。

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主动与本院公诉部门和法院沟通,认真对待各个部门在审查案件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尽力完善。认真对待案件处理中的分歧意见,对不同意见,大家一起探讨,交流看法,达成共识,实现法院最终审判。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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