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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检察院严把“三关”加强涉案款物管理
日期:2017-04-03 21:10  作者: 

旬邑县检察院严把“三关”加强涉案款物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咸阳市旬邑县检察院从涉案款物的暂予扣押、封存、保管、处理等环节进行规范,严把移交、保管、处置三关,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依纪依法、准确及时、妥善保管、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一是严把移交入库关。由案件管理部门在办案部门扣押涉案款物前对相关扣押手续进行严格审查,一看扣押行为是否合法;二看扣押程序是否规范;三看扣押审批手续是否规范。严防出现立案前扣押、随意扣押等违规违法行为。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时,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对移交款物逐一核对,查验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二是严把保管关。由财务室设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人进行集中统一保管,以防止涉案款物的毁损和灭失。保管部门对涉案物品应当建帐设卡,注明案件名称、物品名称、移交时间及经办人等,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实时动态监督。

三是严把出库处置关。建立案件管理、纪检监察、财务室联合检查制,每年定期对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进行自查自纠,纠正该返还不返还、该移送不移送、该上缴不上缴以及不及时处理扣押款物等问题。同时,按照扣之有据、管理规范、上缴及时、处置得当的要求,多次组织对涉案款物进行清理和处置,将处置的涉案款项及时上缴国库,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旬邑县检察院  范喜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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