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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检察院五举措预防节日腐败
日期:2017-04-03 21:10  作者: 

洛南检察院五举措预防节日腐败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为确保全院干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羊年春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预防工作,绷紧节日"廉政弦",上好预防"安全阀",大力营造"廉洁过春节"的浓厚氛围。

一是抓学习,增强干警廉洁意识。春节期间,是"节日病"易发、多发期,该院通过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的“15条禁令”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定,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按照规定"照镜子",自我检查"正衣冠",加强对干警廉洁从检、廉洁执法教育,努力营造廉洁过春节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落实,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通知规定。该院要求全体检察干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物品。

三是抓专项活动与具体工作同进行,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求全院干警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令行禁止,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树立“底线”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注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坚守共产党人和人民检察官的精神高地,筑牢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将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联系,在活动中强化工作落实,在工作中检验活动的实际开展。

 四是抓实效,建立舆情监控机制。该院要求全体干警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中途不得溜岗、串岗,认真对待舆情和网络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汇总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排除。

五是抓督查,及时警示和提醒干警,认真遵守禁令和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警示提醒制度每天在LED电子屏幕上循环播出,做到时刻警示和提醒。强化日常监督,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既管好干警的日常活动,又管好干警"八小时之外",对每一名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持"零容忍",确保广大干警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从而确保每一位干警都能过一个廉洁的"春节"。(陈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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