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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区检察院五举措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日期:2017-04-03 21:10  作者: 

今年以来,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强化五个举措,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重点抓好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以及对中省市区各级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提醒谈话,了解和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实施警示训诫谈话,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利用检察机关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和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促使全体检察干警更加认清形势,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自身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规定、禁令和纪律约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和上级院的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学好五本书、践行五个有”教育实践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规范执法、办案纪律和作风建设,把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转化为廉洁从检的自觉行动。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考核,把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与强化法律监督摆在同等重要位置。

四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相关的制度、措施,加强对执法过程的控制和案件质量的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积极参与对人财物使用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大额经费支出等重要事项的办理监督。政务、检务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的同时,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抓早抓小,防止不规范办事、办案和违纪问题的发生。(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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