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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柞水县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一是着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发展教育的主导作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体、民办为补充的办园体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企业等民间力量参与办学,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快发展。结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原则,将幼儿园建设与县城规划、旧城改造、新城建设、小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努力解决群众子女“入园难”问题。
  二是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体系,统筹管理。健全学前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采取从大专院校毕业生招聘和从现有中小学教师中选拔具有从事学前教育能力者经过转岗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照编制标准,逐年配足配齐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建立健全县、镇、园三级幼儿教师培训网络,依托县职教中心、县幼儿园建立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对园长、幼儿教师每年开展一轮不低于240课时的集中培训。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学历提高、挂职研修,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到2015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达到幼儿专任教师总数的80%,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完善幼儿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晋职等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
  三是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工作制度,督促整改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建立覆盖全县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增强幼儿安全保障能力。配备专职学前教育研究人员,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学实验及科研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探索城镇幼儿园“大园多功能”、“幼托一体化”模式,农村幼儿园“小园大服务”、“幼校一体化”模式,推动幼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探索推广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不断提高幼儿家庭教育质量。
  四是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从2011年秋季起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逐步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将学前免费教育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等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制定和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办园行为规范、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规模较小的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公益事业用地优先解决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用地问题,并按照中小学建设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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