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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几点浅见
日期:2017-06-01 09:02  作者: 
 

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几点浅见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田基恒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基层检察机关如何从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做到在服务大局中有更大作为,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迫切的问题。为此,笔者谈以下几点浅见。

一、必须正确理解,破除“三论”,树立好三个意识

大局是指全局的中枢和关键,是事关整体局面演进的大势,是事关整体格局的战略利益。我们所说的大局,就是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全局性工作。服务大局就是我们的工作要围绕大局来谋划和落实。现阶段,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就是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就基层检察机关而言,当前在服务大局中还存在着一定的薄弱环节。诸如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不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够适应。干警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碍了基层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更好的服务大局必须先破除“三论”。一是要破除无关论。如有的同志认为检察机关与服务大局没有什么联系,缺少结合点,只要做好本身的工作就行了。二是要破除唯办案论。还有的干警认为检察机关只要办好案,就是为大局服务的全部内容,这种观点的错误就在于以偏概全,以部分代替全部。三是要破除片面论。如个别同志认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就是不要法律监督的“服从”,也有的认为就是可以“包打天下”,这些观点也是非常错误的。

在破除“三论”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三个意识。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基层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围绕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始终不渝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不渝地坚决执行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决定和要求,使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既是基层检察机关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根本途径。要把发展作为硬道理,作为执政兴国的大局,把稳定作为硬任务,作为服务大局的第一责任,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提高基层检察机关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能力。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责任和突出地位,把检察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党的政治地位、国家安全、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上,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必须立足职能,当好“三员”,培养好三种能力

服务大局不是空洞的,而是具体的,它必须通过具体的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去实现和体现。对基层检察机关来讲,就是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把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通过具体的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去实现和体现为大局服务,不能脱离大局讲履行职能,不能离开法定职能讲服务。检察干警必须立足各自的工作岗位,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件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自己的职责任务去服务大局。

要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需要我们当好“三员”。一要当好“安全员”,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政治清明的作用。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打”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加大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和侵权渎职犯罪力度,运用法治的手段调节社会关系,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要当好“参谋员”,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在做好普通刑事犯罪预防的同时,搞好职务犯罪的预防。遏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主政治权利和各项犯罪活动,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三要当好“监督员”,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肩负着对侦查、立案、审判和刑罚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以及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要大力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支持和引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推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完善,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要在提高“三种能力”上下功夫。一是要不断强化执法办案的公信力。执法办案是服务大局的基本方式,公正是执法办案的核心价值。我们要以执法质量检查为契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只有公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公道地处理每一件涉法事项,才能使我们的执法办案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二是要不断强化解决矛盾的高效力。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实际上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协调、整合社会利益关系。因此,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把化解矛盾的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三是要不断强化群众工作的说服力。要用群众能够理解的语言,能够接受的方法,能够感受到的深情,能够体察的意境,能够体谅到的实情,来做群众工作。在接待来信来访中,克服“冷、硬、横、推”不负责任的态度,加强说理,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法涉诉问题。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和社会各科知识,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必须正确履责,注重“三法”,处理好三个关系

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是手段,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是目的。要将打击与保护统一起来,坚决克服“重打击、轻保护”的错误思想,真正做到“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要始终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既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办案,又要防止脱离职能、超越职能搞服务。

一方面,要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五条办案原则”,讲究正确履职的方法策略。一要注重严格掌握法律与政策的界限。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不作犯罪处理;对于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轻易作犯罪处理。二要注重依法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要求,坚持平等对待就是要坚决保护任何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权益,做到既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既重视对国有、集体企业的保护,又重视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平等的司法保护,促进多种经济共同发展。三要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遵循办案规律,讲究办案方法,坚持文明办案,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尤其要注意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切实做到“五个不轻易”。对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采取强制措施时,要及时通报并做好衔接工作,尽量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的关系。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依法履职是检察干警必须奉行的行为准则。基层检察机关和干警依法履职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和服务大局,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职。要正确理解服务大局与服从大局的关系,既要防止和纠正不顾大局去“发挥”职能,又要防止和纠正离开法定职能去“服务大局”。二是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政策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政策的规范化。党的政策与法律辩证统一,两者的目标一致。在办理案件和处理问题时,必须善于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适用法律时要考虑政策因素,又不要突破现有法律制度的原则和规定。三是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要坚决克服经济发展“与己无关”、“无所作为”、“办案追求轰动效应”等错误观念和“当看客”的错误行为,正确处理民主与专政、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罚、服务与管理、效率与公平等各种重大关系,做到统筹兼顾,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注意方式方法,在执法办案方式上走出死抠法律条文、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误区,通过检察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力争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总之,检察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就是要充分履行职能,为国家、人民掌好权、执好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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