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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
日期:2017-06-01 09:13  作者: 
 

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

 

火车跑的快,还得车头带,加强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关系到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高检察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当前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少数领导班子责任意识还有点欠缺。体现在有的监督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缺乏职业敏感性;有的不敢监督,患得患失,缺乏理直气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勇气;有的不愿监督,对明显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视而不见;有的不善监督,对新罪名和新型犯罪缺乏深入研究,遇到该类案件该不该监督、如何监督把握不准;个别领导执法不公、不清廉、不文明,办案打“擦边球”;还有个别领导有特权思想,对群众疾苦了解不深,对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等。
  二是少数领导班子成员思想素质不高、精神状态不佳。有的班子成员党性不强,缺乏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计较局部和个人利益,闹无原则的纠纷,致使内耗增多;有的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决策脱离实际,办事不讲效率;有的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落实,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不敢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有的放任自流,松懈散漫,表率作用差,个人威信低;有的得过且过,缺乏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工作打不开局面。
  三是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能满足新时期的更高要求。在基层检察院中,班子成员中第一学历为法学本科学历的不多,在实施司法考试制度后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的也不多,在法学理论知识方面存在不足;部分从检察系统外调入的干部,没有从办案第一线做起而是直接进入领导岗位,他们虽然具备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但缺少检察工作的实际经验;部分从内部选拔的领导干部,虽然熟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具备一定的办案经验,但缺少学习与深造的机会,提高执法能力受到限制。
  四是班子成员间协调配合不够。领导工作是通过协调人与人、人与事的关系来实现的。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千头万绪,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尤为重要。可是在一些班子中,有的人听不得不同意见,有的人不按程序决策,有的团结搞不好,班子成员间面合心不合、嘴合力不合,缺乏凝聚力、战斗力。
  、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要加强和落实班子中心学习组制度, 要通过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以及积极组织并参与当前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力意识、公正意识、廉政意识,正确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定地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主动接受大家的监督。
  2、加强班子组织建设。一是要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合理配备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坚持任人唯贤,按照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能够驾驭全局、既懂党务工作又懂检察业务、勤政廉洁、群众威信高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班子上来。二是班子成员间要合理分配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它可以为党和人民造福,用得不好将会给党和人民以及个人带来祸害。因此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应注重对权力的管理。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是检察工作的主导者和指挥者,上级不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容易造成权力真空。因此我们要在班子成员之间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健全分权制衡机制,解决权力真空状态,提高监督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强化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科学合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班子内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保证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的具体化、规范化。坚持和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班子成员充分行使职权,按照分工抓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检察委员会的建设,将理论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吸收进来。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院务会议的作用,加强院务公开,重大事项要公开。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应当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出公开的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的监督。 

4、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制约。
  一是要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考评机制。积极推行办案规范化建设,对办理案件的每个程序、每个细节都规范化、系统化。加强上级院与基层院的联系,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在人事、业务上的领导和管理。一方面要求下级院的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巡视制度,上级检察院派人员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干部的情况进行巡视,上级检察院党组成员参加下级检察院民主生活会的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管。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任前廉政谈话、离任审计等制度。
  二是要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在上级院对基层院领导干部的协管上,要制定程序性的规定,确保协管权的落实。如提名权、否决权、提请撤换权、建议权等权力的操作都要具体化,确保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素质。
  5、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当前有的基层院的班子成员存在政治前途很难进一步发展,只要没有大的错误就不会被免职的认识,因而就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产生了但求无过不求有功的消极思想。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当建立起更科学的用人机制。一方面,在基层做出成绩的干部可以得到进一步提拔;另一方面,对工作状态不好,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不能打开工作局面的班子成员要予以免职。(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吴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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