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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合”提高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效
日期:2017-06-13 11:06  作者: 
 

“五结合”提高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效

——白水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实践与探索

陕西省白水县政协主席  李全海

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白水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积极探索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开展了向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政协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作用进一步显现,为促进派驻单位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促进县委县政府追赶超越、扶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白水县政协九届委员会从本届政协委员中选取了政治素质高、参政能力强的委员,向有关单位委派了民主监督员,与县委、县政府联合召开了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向24个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委派了72名民主监督员,并组成24个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政协常委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开展以来,各监督小组迅速与派驻单位对接联系,制定监督方案,建立监督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取得了令派驻单位欢迎、人民群众满意、政协组织放心的效果。在民主监督员工作中,我们采取“五结合”,有力推进了民主监督员工作开展。

主动出击与接受邀请相结合。民主监督是政协委员的权利,积极主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委员职责所在。民主监督员委派之后,各小组制定了各自的监督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汇报县政协后立即行动。市容局、住建局监督小组规定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每位监督员每季度提出一条有价值监督意见,要求监督员多关心支持派驻单位的工作,自觉融入派驻单位的整体,站在派驻单位的角度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努力成为派驻单位的好朋友,好知音。他们主动上门与派驻单位联系,召开对接座谈会,督促派驻单位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接受民主监督是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提高工作效能、改进作风的内在需要,派驻单位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对单位行风建设考核和民主测评,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民主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中,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评议,针对民主监督员所提意见建议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

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暗访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民主监督员充分发挥委员联系面广、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对派驻单位的工作作风进行零距离了解掌握,才能使所提意见建议符合实情,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有的放矢。交警大队监督小组三名委员“微服私访”,深入到全县各镇交警中队,开展明察暗访,详细了解全县交通安全工作和交警作风建设,了解基层交警的生活工作环境,向交警大队提出的改善基层交警生活条件四条意见得到全部采纳落实。

视察调查与座谈协商相结合。民主监督员充分发挥政协视察调查和协商民主的优势,在监督活动中把视察调查与座谈协商相结合。卫计局监督员全面视察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协和医院和部分镇村卫生院、卫生室,以及农村合疗经办机构后,与卫计局召开了专题协商座谈会。市容局监督员视察了县城环卫工作后,再听取市容局汇报。在视察调研基础上的座谈协商,使座谈协商有话可说、有话能说,有的放矢,民主监督监在点子上,督在关键处。

发挥个人作用与借助组织力量相结合为了引导监督员准确把握监督切入点、找准结合点,使民主监督活动始终与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同步、与派驻单位工作思路和任务合拍、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一致,县政协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督员参与政协集体调研、视察、提案督办和评议等监督活动,把民主评议、视察调研、对口协商、提案督办和民主监督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民主监督合力。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批评,即可直接向派驻单位反映,对于一些比较重大的问题,也可汇报县政协,由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形成政协监督建议书,交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研究办理,并要求将办理结果在一定时限内向政协反馈。在县政协开展的全县水利工作调研、道路交通安全视察活动中,邀请了水务局、交运局、交警大队等单位的监督员全程参与,使民主监督效果更为明显。

肯定成绩与批评指导相结合。民主监督员工作立足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立足于民主团结、促进和谐,立足于助威鼓劲、推动工作。民主监督员在监督中,把赞扬与批评恰到好处的结合,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财政局、民政局和公安局监督员,在参加派驻单位作风建设评议、征求意见座谈会、通报会、评议检查活动中,坚持“参与就是信任、参与就是支持、参与就是监督”,力做服务员,不做评论员,以帮助之心进行批评,以希望之情提出建议,以支持之意开展监督,有效促进了部门秉公执法和执法为民,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达到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团结鼓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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