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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骗术二十载,骗取农民血汗钱
日期:2017-07-31 16:00  作者: 

时间回溯到1996年,年仅19岁的李某因诈骗被判入狱八年。出狱后,李某不思悔改,用同样的招数充当“牛经济”,在买牛人与卖牛人周旋,骗取买牛人血汗钱,三次入狱。近日,李某因诈骗罪由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被岐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3万。

2016年10月26日,被告人李某在陕西境内流窜作案,以自己做贩牛买卖,入股能分红为幌子,骗得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常某、孙某、邱某三人现金人民币4万余元。后又在牛交易中,以自己所带买牛款不够,以借为名先后骗取张某、杜某等十余人现金人民币共计11余万元后逃跑。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赌博挥霍,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

公安民警在接到被害人报案后,积极采取侦查措施布控,于2016年12月1日在陕西陇县县城将李某抓获。(张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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