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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开展临案听审活动
日期:2017-09-13 16:4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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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晁俊杰)为有效落实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水平,9月12日,宁陕法院邀请4名县人大代表走进法院,近距离旁听案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永军及法制、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一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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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由宁陕法院副院长胡春鹏独任审理的一起盗窃案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祖安出庭支持公诉,指控被告人孔渊军(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与王达乐(化名,另案处理)共同盗窃蜂蜜17箱、单独盗窃蜂蜜8箱,总价值18254.2元,属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庄严的法庭内,参加旁听的人员早早来到这里,从审判员宣布开庭、公诉人起诉、被告人辩护、证据展示,以及法庭宣判等环节,他们一直都非常认真的聆听,还不时记下各自对审判环节的不同认识和感想。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公诉人和案件承办法官进行座谈,围绕庭审过程中的亮点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永军在座谈时指出,本次临案听审活动,让人大常委会在履行法律监督方面有了更好的平台,也是“两院”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6月26日出台的《宁陕县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办法(试行)》的工作体现,通过旁听案件,让来自不同领域的人大代表,亲身感受法院庭审的规范性及法律的严肃性,并将公正的裁判结果向更广泛的社会群众进行传播,树立全民尊法守法观念,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构建宁陕新民风。宁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新建发言时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职,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该案庭审,审判法官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层层深入,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全面查清了案件事实,当庭作出判决,让被告人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并自愿接受法律的惩罚。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同时,该案通过中国法院网全程向社会公众直播庭审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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