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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庭审进农村 政协委员现场来观摩
日期:2017-09-14 16:5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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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上午,周至县法院在周至县马召镇熨斗村对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周至县政协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朱广涛和提案文史委员会主任刘乃宗带领政协委员一行七人,应邀来到现场进行了观摩旁听。

原告张老汉现年81岁,因与妻子一直未能生育子女,便于多年前收养了当时年仅14岁的被告张明。在把张明抚养成人之余,更是给其盖房、娶妻,并帮忙带大了张明的一对儿女。可在张老汉迟暮之年,原、被告却因家庭矛盾,关系恶化,张明几乎不再对张老汉尽赡养义务,导致张老汉生活无依、居无定所,只能暂时寄住在他人家里。面对生存困境,张老汉一纸诉状将张明起诉至法院,执意要解除与张明的养父子关系,47年的亲情被蒙上了仇恨的阴影。庭审中,原、被告针锋相对,互相诉说着对方的种种不是,但在法庭调解阶段,合议庭在对被告进行了严肃教育后,仍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合议庭的劝说唤醒了被告张明的内心,张明承诺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为张老汉修缮房屋、盘炕、购置生活用品,并落实好张老汉的生活,而张老汉也一改之前的坚决态度,愿意等待被告在行动上改变。庭审现场,法院的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案件征求意见表,广泛收集民意。

庭审结束后,在周至法院副院长陈宇潮主持下,合议庭与政协委员、熨斗村调解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座谈会。所有与会人员都对法院庭审活动的严谨性、公正性及专业性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法院继续开展巡回审判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其中,朱主任建议对各类案件应区别对待,如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就应加大公开范围和力度,树立法律标杆,预防和减少同类纠纷的发生;但对敏感案件,反而需缩小影响范围,以防带来更恶劣的社会问题,并对当前农村各类矛盾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建议应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力量,用调解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熨斗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当会也表示会积极协同法院督促被告履行承诺,并最终使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巡回审理、送法进村,是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最好践行;政协委员和群众的观摩旁听,是对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一次检验,促进了法院庭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对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陈宇潮副院长在最后总结时说,虽然法律“五进”工作难点多,矛盾大,各方协调难,但法院仍将不遗余力的扩大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度,不断加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孟雅玲 闫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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