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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日期:2018-01-31 08:27  作者: 

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太白县政协委员 张 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这充分表明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当前各地都在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户发展、村集体企业股份发展等多种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我县也以“三变”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但因起步晚,底子相对薄弱,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无门,优势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合理开发,优势产业不能发展壮大、提质增效,培育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始终停留在面上,未能落实到行动上。二是专业人才缺乏。现有发展的村集体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紧缺,懂经营、会管理人才不济,发展后劲不足。三是资源利用率低。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没有得到很好地整合利用和开发,没有把现有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四是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上档次、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较少,农户大部分处于分散生产经营的状态,整体上没有形成规模,缺乏特色,市场竞争力不强。五是监管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处于起步阶段,导致在内部运营和管理方面不规范,不科学;在外部监督和指导方面不到位,不经常。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配强一个好班子,凝聚集体经济发展合力

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真正把能力强、思路清、懂经营、会管理的干部选拔到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配强配齐村干部队伍,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切实让村干部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参谋者、实践者和参与者。二是发挥村党支部作用。以党建促脱贫为抓手,激发和调动基层党员积极性和创业热情,通过党员会议、支部会议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全局性或阶段性的问题,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提建议。三是提供服务保障。采取“党支部+集体经济+贫困户”的模式,积极支持和服务集体经济发展,协调解决村集体经济在运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资源整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实施、群众务工就业、政策落实等方面要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切实凝聚发展合力。

二、探索一条好路子,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细化完善集体经济发展章程规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用章程规定经营管理,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确保集体经济发展规范有序、科学运行。特别是要规范财务管理机制,制定相应村级财务管理对策,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政府监督。镇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守法诚信等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定期了解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专项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监督到位,合法经营。三是强化人才支撑。根据工作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注重从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创业者等群体中选拔人才进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对现有人员在业务技能、运行管理、政策掌握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完善利益链接机制。探索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办法和利益分配机制,以配股或入股的形式,签订有关合同、入股协议,制作发放股金证,严格按照集体经济发展收益情况进行分红。特别是在建立完善利益链接机制中,要坚守农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改变、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权利不受损“三条底线”,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脱贫攻坚双赢。

三、瞄准一批好产业,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精心谋划产业。立足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各村经济发展规划,找准适合本村发展的主导产业,宜菜则菜、宜游则游,发展壮大见效快、效益高的农村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坚持“主导产业+辅助产业”、“立体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特色养殖、种植等辅助产业,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在确定村集体经济产业之前,要通过走访群众、召开会议、干部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听取群众意愿呼声,对拟定产业项目,要科学预判发展前景,准确评估市场风险,力求所选发展产业切合实际,科学可行。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对计划建设的村集体经济产业化项目,实行镇村项目包抓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时申报备案、立项招标、开工建设,确保实施项目责任到位、程序到位、建设到位。

四、落实一些好政策,减小集体经济发展阻力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设立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风险担保等形式给予扶持。有效整合支农惠农资金,集中投向村集体经济项目。创新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和村集体经济保险制度,全力破解资金瓶颈。二是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留用部分,重点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建设项目,节余指标增值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村集体依法流转或利用产权明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是实施税费扶持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对能够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安排资金,优先办证审批,鼓励村集体招商引资,给予政策倾斜。四是抢抓苏陕协作机遇。积极学习借鉴贾汪区发展经验,加强联系沟通,强化务实合作,积极争取支持,扩大扶贫协作成效,力争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人才交流、劳务输出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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